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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严管婴幼儿配方奶粉 分装奶粉品牌或将大减

2013年06月21日 10:36   来源:广州日报   刘俊

    本报率先报道的奶粉贴牌加工禁令(6月17日AII3版)得到验证,昨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企业委托、贴牌、分装奶粉行为被明令禁止,目前市场上奶粉品牌或大减。 

      奶企须有自建自控奶源

    《意见》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须具备自建自控奶源,对原料乳粉和乳清粉等实施批批检验。

    这份《意见》有多处“新意”。例如,当中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另一个看点,是要严格实行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注册管理,严禁未注册企业向境内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意见》明确规定,严格审核报检资料,对进口报检时产品距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予受理。

    此外,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不得在境内加贴,对无中文标签标识的产品,一律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意见》还表示,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及时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处理措施。

    在质量信息发布上,《意见》表示,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检测机构复核,不得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等信息。(记者刘俊)

    新闻分析:必淘汰部分奶粉企业

    昨日,一位大型国产奶粉的负责人李孝(化名)表示,“自建”的意思是有自己的牧场,但是国内目前只有约35%的牧场是企业自建的;而自控包括了奶牛养殖小区和奶粉企业签约,跟每个企业有单独合同,“说白了不允许散户跟多个企业供应奶源。”

    李孝分析称,今后企业进口的是奶粉原料粉、到中国境内添加营养素后再包装成成品销售是不会受《意见》影响的。

    李孝指出,《意见》出台后势必淘汰部分奶粉企业,特别是将“参照药品管理的有关措施”要求奶粉企业做到这点,“目前国内有127家奶粉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预计最后获证企业会减少一些,而奶粉品牌将大幅减少。”(刘俊)

(责任编辑: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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