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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新思路

2013年06月24日 13:5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万州分行课题组

  新型城镇化建设对银行业来说,是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和引擎。同时,面对新的金融需求加大服务创新,则又有利于银行自身的转型发展。当前金融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的区域分布不均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金融工具的同质化无法满足城镇经济多样化的需求,金融市场的单一化无法满足城镇化所产生的金融服务需求。

  新型城镇化对金融服务提出新需求

  城镇化建设是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引擎,一方面将带来巨大的投资,另一方面也将带来居民收入和消费的成倍增长。据研究,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大约会衍生出50万元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1万元的消费需求。按照每年转移1300万农村人口计算,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每年将新增6.5万亿,居民消费每年将新增1300亿。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将带动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等方面的需求的大幅提升,意味着这些领域将继续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有研究机构测算,按照2万人的小城镇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人均约需1万元,如果按照城镇化基本完成阶段城镇化率70%—80%计算,我国城镇基础设施投资还有很大空间,而就以往的规模来看,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银行贷款。

  在支持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银行对房地产行业等领域出现的机遇要慎重把握。未来房地产贷款、政府融资平台和小微企业等领域贷款的走势仍是决定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关键因素。新型城镇化将进一步拉动经济,在宏观经济趋稳回升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长也将趋缓。

  跟以往相比,新型城镇化更追求质量和效率,对金融服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型城镇化中产业集聚发展的金融需求也在发生新变化,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国内产业梯度转移以及技术创新等领域的金融需求明显增加;另一方面,新型工业化过程中,成长型企业更多、产业转移集聚加速等新特点,要求银行创造更多适合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新产品、新服务。

  全新内涵的城镇化,是在经济转型大背景下的新型城镇化,除了投资结构升级之外,消费升级也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值得期待的。对于银行业来说,相比于投资的“逆袭”,消费的崛起才是城镇化更主要的方面,也是更值得银行关注的焦点。

  随着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村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将大幅提升,消费能力不断增强,这将刺激村镇居民产生更多的金融需求。此外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也将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是消费的升级。专家表示,面对消费的崛起和升级,银行除了要不断拓展消费金融供给渠道,开发多样化的消费金融产品,支持居民多样化消费融资需求外,还需要加强支付渠道建设,增加城镇ATM、银行卡受理设施数量,不断拓展银行卡使用范围,积极推广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创新业务。

  金融支持城镇化发展思路需创新

  银行业支持城镇化发展是创新思路,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一是围绕区域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展金融支持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和深化信贷支持范围,积极开展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业务,扩大信贷规模,增加资金供给,确保贷款总量与区域城镇化发展需求相适应,贷款节奏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期相衔接。二是充分利用各金融机构现有的城镇建设投融资合作平台,通过金融创新打造更加合理的金融产品与贷款模式,如开发城建信贷理财产品,大力发展土地储备贷款等,更加有效地为城镇建设提供信贷支持。三是充分发挥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服务城镇经济发展的作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应积极创造面向城镇化经济的、灵活多样的信贷管理模式,改善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手续,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对城镇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为了避免过分依赖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需求发展新的城建融资模式,如通过BOT、TOT、BOO、BTO、TOB等项目融资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为城镇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建议考虑将城镇现有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存量资产的经营管理权通过出租、拍卖、开发升值等途径回收资金,增加城镇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建议考虑引入风险投资,建立谁投资谁受益的机制来招商引资,也可以在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引导和利用民间资金对城镇化建设及产业发展进行投资。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积极鼓励支持城镇企业上市融资。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信用评价制度和统一征信平台,努力创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金融环境。加强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推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推动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有效降低企业提供虚假信息和金融欺骗的概率。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协调、配合,对非法金融活动保持高压态势,构筑金融安全区,为区域城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支持落后地区城镇化建设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方向,以直接或通过商业贷款贴息的方式,使有限的资金向落后地区倾斜,加强落后地区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设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支持落后地区的城镇化建设。鼓励金融机构进入贫困地区,加大对落后地区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对其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促进其资源、技术、信息和产品的输入输出,增强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活力,有效提升其城镇化水平。(农村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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