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美国华盛顿州、路易斯安那州等的不正当竞争法案,凡是在这些州销售在制造、营销、销售过程中使用了非法IT产品的企业都可能受到指控。
如果生产商品过程中使用了盗版软件,在出口至美国时,将涉嫌不正当竞争,并吃到相应的官司。近日,深圳大学法学院李扬教授在2013年国际法律服务推介会上,详解美国华盛顿州实施的《销售产品——窃取或盗用信息技术法》,提醒深圳出口企业勿违法该法案。
已有中国企业被起诉
据了解,该法案由2011年7月22日就开始实施,但国内不少出口企业均不太了解,法案规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假冒盗版IT产品的制造商,在华盛顿州销售的产品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导致被起诉。目前,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也通过反不正当法,另有39个州和领地的总检察长联名要求将该法上升为联邦法律或明确纳入联邦法律的使用范围。
李扬介绍说,按照美国华盛顿州、路易斯安那州等的不正当竞争法案,凡是在这些州销售在制造、营销、销售过程中使用了非法IT产品的企业都可能受到指控。今年1月,加州总检察长卡玛拉·哈里斯对两家国际服装制造商提起诉讼,指控两家企业出口到加利福尼亚的服装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使用了盗版软件,由此获得了对美国企业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这两家分别来自中国和印度的企业在未支付软件许可费的情况下使用了Adobe、微软和赛门铁克等公司出品的软件。
该诉讼引起了中国企业的关注,李扬表示,目前,我国出口美国的产品涉及各个行业,但目前看来,其中最受该法案冲击的是机电产品行业、电子产品行业和纺织品行业。
法院可直接扣押货物
加州起诉两家企业的起诉书中声称,使用盗版软件让上述企业获得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因为它们可以用省下的钱雇用职员、扩建生产设施并开展产品研发。此外,如果美国的软件开发企业,特别是那些为服装行业开发软件的企业在得知自己的软件被非法使用后,它们投资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积极性就会受挫。
显然,从打击面来看,这一法案的潜在打击面很广。美国相关机构和受害者如何发现外国企业使用盗版IT产品?李扬介绍,按照该法案,州检察长或者受害者在起诉之前,IT权利人、其专有的被许可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需要向外国企业发送书面侵权通知,该通知必须载明涉嫌侵权的人以及侵权的证据、产品等信息。接到通知的外国企业如果不在接到通知90之内加以反驳或者改正,则IT权利人会将通知复印本连同侵权证据提交给州检察长或者受害企业。州检察长很容易得知可能成为被告的企业以及相关侵权事实了,并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查给使用正版IT造成损害等事实,所以对于州检察长或者受害企业来说,并不存在取证难的问题。
而在执行方面的问题,尽管制造企业不在美国本土内,但按照该法案,州检察长或者受害企业可以提请法院颁发永久性禁令,加上美国海关的配合,将导致外国企业产品根本无法进入美国本土销售,或者虽然进入但无法销售的后果;或者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对物诉讼,法院可以直接扣押货物,从而避免了无法查找外国企业、法律文书送达难而导致执行难的情况发生。
深圳企业不能做鸵鸟
针对美方的这一法律壁垒,深圳企业如何去应对?李扬认为,首先必须学习、了解该法案的内容及其运作方式,同时要避免做鸵鸟,对IT权利人发出的侵权通知视而不见。当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应当积极争取以团购形式降低使用费的谈判,或者更换侵权IT产品。当遭遇诉讼后,应当尽快聘请熟悉美国法律和国际诉讼的律师进行诉讼。据了解,国内一些地方的知识产权或者科技主管部门,比如佛山、成都、苏州等地的知识产权或者科技主管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举措,主要是宣传该法案。
李扬介绍,除了主管机关外,一些社会团体,比如中国制造业协会、中国计算机协会也出面组织了一些宣讲该法案的活动。他认为,“宣讲非常重要。”但尚未有其他方面的指引,此外,作为对抗性措施,中国也可考虑出台类似法案,“因为难保外国企业出口到中国的产品在生产、营销过程中不使用侵害中国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
漫画:彭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