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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在内地销售基金

2013年07月01日 06:5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吴黎华

  6月27日,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宣布,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在中国内地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据悉,渣打已广泛地与包括部分前十大基金公司在内多家基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并正在就相关细节进行最后商定。渣打中国表示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预计将于7月中旬在多个城市启动基金销售业务,分阶段在其分支网点为本地居民提供服务。

  除了渣打银行(中国),汇丰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东亚银行(中国)、恒生银行(中国)、大华银行(中国)、星展银行(中国)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近期也均已收到证监部门书面或口头批准通知。

  一位基金评价业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外资银行零售网点稀少,人力成本较高,在短期内,不太可能对内地基金的销售局面产生实质性影响。他认为,外资银行申请这块业务和牌照,主要是为了布局内地的财富管理市场。

  在此之前,中资银行以及券商是公募基金的主要销售渠道,其中银行占据了绝对优势,独立销售机构更是才刚刚起步。在这种局面下,公募基金同银行渠道的议价能力被削弱到了极点:基金公司向银行“进贡”的尾随佣金已经严重侵蚀了基金公司的利润。数据显示,2012年基金公司共向销售机构支付43.78亿元尾随佣金,佣金率为16.83%。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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