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7月1日起正式推出信息披露“直通车”,意味着届时沪市上市公司约有66%的信息披露事项可自行登记公告并直接披露,而上交所只实行事后监管,不进行事前形式审核。
目前,“直通车”原则上适用于上交所全体上市公司,但上交所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程度调整“直通车”业务适用主体的范围。对于破产重整、退市、再融资等重大事项仍保留事前形式审核,暂不予实施“直通车”。
据介绍,实施“直通车”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式和本所公司监管方式的重大改变,有利于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健全市场的信用机制和责任体系。根据《证券法》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和责任人,必须保证依法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但一直以来,本所出于事前防范市场风险的考虑,对上市公司披露的各类信息实施事前审核。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和法治环境的不断健全,事前审核职责不清的弊端逐步显现,用审核代替监管也会使本所职责和定位出现问题。直通车的实施,一方面强化了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贯彻了“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理念,大幅减少事前形式审核,集中并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将工作重点转向对违规行为的事后监管,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实施“直通车”以电子化及事后监管为基础的直通披露,可以更好地满足快捷性和及时性的要求,从而大大提升资本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