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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入行把关更严 无资质销售最高面临3万元罚款

2013年07月01日 13:22   来源:湖南日报   

  由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管理、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未取得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的,可能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根据新规,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办法》第十一条提出,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辖区内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有关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降低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从业地域不得超出该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辖区。

  记者看到,在湖南保监局制定的《湖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中,报考人员若是大专以上学历,依据《办法》第7条规定可报考全国通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高中及同等学历人员依据《办法》第11条规定可报考湖南保监局监管辖区内使用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业内人士表示,提高保险销售人员的入行门槛,有利于提高销售人员素质,减少销售乱象和理赔纠纷,也有利于保险行业的整体发展。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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