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因存在违规行为,*ST中基及相关当事人遭到公开谴责。
经深交所查明,2012年9月5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就公司子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第三方后返销给另一子公司、未及时对联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记等行为,更正了公司2006年度至2011年度的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深交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刘一,董事刘自发、丁新民、朱印山、鞠成立、刘丽萍,监事靳疆、杜勇剑,总经理文勇,总会计师吴光成,财务总监卜文丽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