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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营改增”国税总局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

2013年07月11日 07:29   来源:人民日报   

  为配合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向全国推进,进一步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进行调整, 自9月申报期起,我国境内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公告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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