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今日对外宣布,该行按照《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新规,为客户提供信用卡还款业务“容差容时”服务,即欠款10元内视同全额还款,同时3天宽限期内还款免罚息。
据介绍,宁波银行自2003年发行信用卡以来,一直为客户提供“容差容时”服务。此次新规发布后,宁波银行在“容差”方面仍实行原有的“容差”限额为10元的服务,即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不超过10元时,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在“容时”方面,按照新规要求,宁波银行将原有的2天宽限期延至3天宽限期,且此项服务为系统自动服务,系统自动识别客户的还款期,在到期还款日之后的3个自然日之内如果及时还款,可免于罚息。
此外,宁波银行为客户提供还款短信提醒服务,即在客户还款日到期前5个自然日,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方式提醒客户及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