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2日讯 (记者 蒋柠潞) 经重庆保监局核实,2012年初至2013年2月,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梁平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永安产险梁平营销服务部”)在承保拖拉机交强险时,在收取保费560元的基础上,每单额外收取投保人几十元至一百多元,涉及保单约800份,多收取近4万元。据悉,永安产险梁平营销服务部多收取的钱未进公司保费收入账,由永安产险梁平营销服务部经理宁波和工作人员万华个人支配。
重庆保监局认为,永安产险梁平营销服务部利用开展拖拉机交强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永安产险梁平营销服务部罚款10万元,对宁波警告并罚款3.5万元,对万华警告并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