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
近日,上市公司的巨额再融资潮再度来袭。如招商银行30.74亿股至少融资285亿元的A股配股申请在两度延期后终于获批。一时间,上市公司巨额再融资引起市场强烈关注。
尽管IPO还没有重启,但上市公司圈钱仍然来势凶猛。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24日,沪深两市共有134家公司实施再融资累计募集资金2180亿元,同比增长21.7%。实际上,近几年来,上市公司再融资额已大大超过新股首发融资额,成为圈钱的绝对“主力”。2012年A股融资总额6323.11亿元。其中,155家公司首次公开募股融资1060.39亿元,而273家上市公司再融资额则高达5262.72亿元。
为了成功地从市场中圈钱,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其一是造假。某些上市公司开始通过包装造假的方式圈钱。如*ST贤成在2009年的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申请过程中,涉嫌报送虚假发行申请文件,骗取发行核准。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93条第2款及第189条的规定,因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另一家通过造假实现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为*ST超日,其披露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重大遗漏与虚假陈述行为。
其二则是市场资源错配严重,某些上市公司存在恶意圈钱现象。
资本市场的一大功能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但现行的再融资制度,不仅导致该项功能被严重扭曲,“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断上演,上市公司的巨额圈钱行为,也给市场资金面造成巨大的压力,继而打击投资者信心,A股近几年来表现低迷,应该说上市公司的巨额再融资亦难辞其咎。
要改变这一格局,必须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进行改革,提高再融资的门槛。一方面,上市公司所有方式的再融资都必须与现金分红挂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不仅适用于配股、公开发行与发行可转债,也应适用于定向增发,对于那些只会烧钱而不能回报投资者的“铁公鸡”,应该被挡在再融资的大门之外。
另一方面,现行再融资制度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的条款只适用于公开发行与发行可转债。笔者以为,该条款亦应推广至配股与定向增发,并且“不低于百分之六”的门槛应大幅提升至“不低于百分之十”。
继今年1月兴业银行定增圈钱236.7亿元之后,招行配股方案的获批,导致市场担心银行股会掀起新一轮融资潮。如果对再融资设置较高的门槛,此前市场上不仅不会出现银行股、券商股的融资潮,因为所有的再融资都与分红紧密挂钩,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必然会更加积极与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