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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微企业受惠免税新政 年内减负将超10亿元

2013年07月31日 2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州7月31日电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下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记者31日从广东省国税、地税部门采访获悉,此项政策实施预计年内可为该省小微企业减负逾10亿元。

  在增值税方面,广东省国税局表示,该省预计将有约36.8万户(不含深圳)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这些企业每月最高可少缴税600元,预计到今年年底,共可为省内小微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约10亿元。

  营业税方面,据广东省地税局统计,考虑到企业每月营业额的波动,这一政策每月将惠及4万余户纳税人,预计到今年年底,可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近8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营业税的惠及面没有增值税广,主要是因广东自去年11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称“营改增”),截至今年6月,该省已有17.36万户纳税人被纳入“营改增”试点。

  有企业向记者反映,虽然该项政策可以为其减轻一定的负担,但2万元的起征点依然偏低,而且此次政策的提法仅是暂免征收,有关方面应形成长效扶持机制,避免政策出现波动。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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