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高送转"成内幕交易重灾区 专家:灭鼠应奖惩结合

2013年08月05日 14:2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5日讯 (记者 郑海斌) 近日,龙净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京荣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内幕交易属“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近年来,监管层虽对内幕交易一直保持“高压严打”,但令人尴尬的是,内幕交易却屡禁不绝,甚至呈现高发态势。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有近20家上市公司披露收到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其中多家涉嫌与高送转有关的内幕交易。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防控内幕交易一方面要加大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应借鉴国外经验试行举报奖励机制。

  龙净环保股价暴涨近两倍 CEO涉内幕交易被调查

  8月3日,龙净环保突发公告称,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京荣8月2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吴京荣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其本人进行立案调查。龙净环保并未披露吴京荣所涉内幕交易的具体细节,仅表示该事件与其买卖5万股上市公司股票有关。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至今年5月期间,龙净环保股价曾出现一波强劲的上涨行情,区间涨幅高达189%,而刺激股价飙涨的主要诱因,便是公司提出的“高送转”方案。今年2月23日,龙净环保业绩预告称,预计2012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5%至30%。尽管业绩增幅并不显著,但公司仍旧提议实施“10转10派4”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大股东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对此投赞成票。该利好消息披露后,公司股价2月25日强势涨停。

  尽管龙净环保当时称“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但事实上,在该公告披露之前的六个交易日中,公司股价已先行上涨了16%,似有“先知先觉”的资金提前埋伏。且在本次高送转实施“除权”前夕,龙净环保股价5月份股价又再度飙涨逾70%。而作为上市公司的核心经营者,吴京荣所涉内幕交易是否与该次高送转相关,颇值得关注。

  “高送转”成内幕交易重灾区 “硕鼠”屡禁不止

  证监会高层此前曾公开表示,上市公司“高送转”已成为内幕交易案件高发区,在证监会去年1至8月结案的34宗案子、所涉及的36个内幕信息中,以“高送转”为主要形式的利润分配信息占内幕信息总量的28%。而从今年以来通报、披露的上市公司高管内幕交易案例也大多与“高送转”相关。

  根据证监会今年7月初的通报,在知晓2011年景兴纸业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下,景兴纸业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徐俊发实际控制的平湖市恒丰科技投资公司利用“费某某”、“蒋某某”等4个个人账户累计买入景兴纸业股票194万余股,交易金额达1246万元,截至调查日账面盈利约170万元。景兴纸业年报披露前后,从2012年1月31日到3月8日累计涨幅达50.10%,期间中小板指的累计涨幅只有14.76%。其中3月5日景兴纸业公布了10股转增10股的高送转方案。

  此外,神剑股份三位高管也因涉嫌内幕交易于今年5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2月2日,神剑股份发布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同时转增8股送红股2股,这一方案于3月22日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而在二级市场上,神剑股份的股价早已提前表现,今年1月4日至2月18日区间最大涨幅高达126%。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该案调查结论尚未出来,不仅是违规减持,不排除部分高管提前知晓了公司的高送转预案,涉嫌泄密或从事内幕交易。

  盛运股份董秘刘玉斌与华宝兴业新兴产业基金则因为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也是与盛运股份2011年初披露的高送转方案有关。据业内人士透露,证监会查到彼时的电话录音,华宝兴业新兴产业基金经理郭鹏飞向卖方研究员询问盛运股份高送转一事,后又在公司发过内部邮件,提示盛运股份有高送转预期。而盛运股份董秘刘玉斌很可能正是因为泄露高送转方案而遭到调查。

  创业板上市公司华昌达的董事长、持股48.94%的第一大股东颜华近期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很可能也是因为泄露高送转、资产重组等内幕消息。颜华参与了华昌达2011年度10送10派2元高送转分配方案及华昌达与上海永乾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决策全过程,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某、万某与华昌达董事长颜某多次联系来往密切,从颜华处得知利润分配方案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内幕信息。周某不惜亏损卖出所有股票,动用806万买入华昌达,最终获利33万余元;万某也违反交易习惯,向颜某借钱买入205万华昌达股票,最终获利约19万元。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内幕交易防控形势严峻 专家:奖惩需双重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提前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内幕交易罪“最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在许多人看来,这样的处罚标准明显过轻,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曾表示,与内幕交易对市场造成的危害,特别是违法犯罪分子获取的不法收益相比,对内幕交易违法犯罪的打击和制裁力度还不足以震慑不法分子。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一向以其铁腕著称,对内幕交易一贯是从重处罚、毫不姑息,其惩罚的严厉程度足以产生极高的内幕交易成本,从而有效打击违规交易。上周,华尔街著名的对冲基金巨头SAC资本顾问公司因涉嫌内幕交易被提起刑事诉讼,可能面临高达100亿美元的罚款。

  从香港的做法看,监管层对于内幕交易也是施以重拳打击,相关法律明确赋予遭受损失人士追讨赔偿的民事诉讼权,内幕交易者除面临牢狱之灾,还可能面对其他投资者的巨额赔偿诉讼。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也表示,现行刑法中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威慑力不足,难以起到应有效果。必须加大对内幕交易惩处力度,有效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

  西南大学沈冰教授表示,虽然监管层对防控内幕交易高度重视,相关制度也不断完善,但缺少其他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因此引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措施。从成熟市场来看,有奖举报实施多年以来,在打击证券市场违规行为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鉴于目前监管资源不足,举报奖励制度应当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推出。

    相关阅读:

    龙净环保CEO涉嫌内幕交易被调查 股民:不争气


(责任编辑:郑海斌)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