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寿险费率政策正式登场。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启动,新的费率政策自5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改革放开普通型人身险(包括人寿险、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2.5%的预定利率上限,将定价权交给市场,但超过保监会设定的3.5%法定评估利率,仍需一事一批。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多家保险公司正在积极测算新产品费率,如果顺利通过审批,首批产品可望年内上市。普通人身险先行
导报记者注意到,与最初的改革“四步走”方案相比,时隔5个月公布正式方案显示,寿险费率改革的整体路线图略有变化。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实施的整体改革思路和最初的改革 “四步走”方案有所不同,普通型人身保险的改革是接下来其他险种改革的基础:税延养老险其实也属于普通型的一部分,参照此政策执行;另一方面,市场普遍关注的分红险和万能险,实际上已经“半市场化”,接下来主要看普通型人身保险的改革情况,再来实施以后的改革。本次费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具体内容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二是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监管约束,防范经营风险。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消费者保费支出或下降
从1999年起,中国寿险业始终沿用监管层厘定的上限2.5%固定费率政策。此次全新改革,对于普通消费者意义何在?山东保险业人士向导报记者表示,此次寿险费率改革预计将使人身险产品的费率降幅达到20%左右,这无疑将促进保险业竞争、惠及消费者。此次改革方案中,明确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2.5%的预定利率上限。所谓“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根据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为保单设置的每年收益率。预定死亡率、附加费用率、预定利率共同决定着保险产品的费率,进而影响消费者缴纳的保费。一般来讲,预定利率越高,消费者缴纳的保费越低。而此次提高预定利率上限,则意味着提高保险公司可以给消费者的“让利”空间。某保险公司精算部负责人表示,假设预定利率由2.5%的水平提高至3.5%,预计目前市场上的人身险保单价格可能降低10%—20%左右。不过,这种“让利”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为了控制风险,改革方案还设置了3.5%的法定评估利率。如果保险企业自行设定的预定利率高于3.5%,仍需向保监会“一事一批”。险企偿付能力若不能达到150%以上,保监会将不予批准通过。释放200亿资金
实际上,消费者受益并不意味着险企利润缩减,此次改革也为险企资金起到了一定的松绑作用,可支持其发展新业务。值得注意的是,寿险费率改革5日起实施的同时,保监会还出台了与之配套的监管政策。其中包括,适当降低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发展风险保障业务。据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副主任袁序成透露,这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占用约200亿元,其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