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该局将按有关规定统一对海南全省各市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海口、三亚和洋浦统一调整为每月1050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海南全省住房公积金调整的范围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所在市(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上年度所在市(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具体标准为海口市、三亚市、洋浦地区每月1050元;琼海市、儋州市每月950;海南其他市县每月900元。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调整将每年实施一次,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