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证监会秉公调查,查明光大有涉嫌操纵市场的嫌疑,法律部门应按有关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民事方面对受此事件影响而亏损的投资者进行赔偿。同时,交易所也要花大力气堵住交易系统存在的巨大漏洞,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光大“8.16”事件的过程,笔者就不赘述了,国内几乎所有的纸媒体都用夸张的标题作为封面文章进行了报道。笔者只想评论一下所谓的乌龙指背后存在的故事。
首先,乌龙指的时间太巧合了。这种巧合在中国股市历史上非常罕见。大家都知道,8月16日为期指交割日,有个所谓的交割日魔咒。碰巧这一天隔夜美股大跌,A股一开盘就出现调整且跌幅在加大,显然有利于买了空单的投资者。突然出现的暴涨有两种可能,一是有人在操纵股市,另一种可能是交易员下单失误或者交易系统出现差错。那么系统出现差错的概率有多大呢?上证所根据《证券法》规定每一笔买单法定最大是99万股,而工行等银行股上午卖盘有一笔有几千万股,大资金连续买到涨停,不知道上证所怎样让这些巨大买单流进交易市场的?或许是光大称的模拟操盘放大失误?现在问题是:为什么不在周三或周四失误,为何偏偏在期指交割日呢?很早之前笔者就发现了一个现象,每到股指期货的结算日或者结息的时候,多空博弈非常激烈,很多神秘资金都在打权重股或拉权重股,或者打两桶油、拉两桶油,这就是非常明显的操纵股市的行为。
其次,程序不合情理。出现异常交易、金额如此庞大时,光大证券交易系统不会给出警告?即使过了交易员这关,光大证券也应有合规部门核查每笔交易,也未发现异常?光大证券董秘为何在事件前后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表态?或许这不只是一笔交易出错那么简单。首先是光大证券一个量化部门哪来的70亿资金?其次这种自营盘或者模拟盘都有防火墙的,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影响到了实盘。而且出现交易员下单失误的情况以后,光大证券正确的做法应该立即上报上证所,并申请停牌,在向投资者解释清楚之后再复牌。而现实中光大证券的做法是,有媒体向光大证券求证的时候,先是矢口否认,后来又将利空消息泄露给媒体,导致大盘在午后又开始直线下跌,让上午追高买入银行股的投资者损失惨重。笔者估计,加上股指期货,16日一天之内市场可能蒸发了上百亿资产。加上非交易的市值,100多点的波动那是个天文数字。当然,上证所发现交易异常后没按国际惯例立即停牌调查也有责任。
第三,投资者遭遇左右挨耳光的双杀。即使按中金的说法:没有客户因此爆仓。中午11点多所有权重股突然急速拉升,很多投资者从盘面观察肯定会认为周末重大利好消息出台,市场上也在流传多个利好将出台的版本,买了空单的投资者肯定止损转买多单为弥补损失。而二级市场跟风追进的银行股等的投资者比比皆是,这样才使上午收盘还涨了66点,银行股大多涨了7%以上。下午的情况又反过来,市场出现光大摆乌龙重大利空消息,银行股大多又打回原型,这样买多单又被挨一耳光,比暴仓还亏得惨。A股的投资者追进的股票还可以长期持有,等待转机卖出,但股指期货的投资者却有可能在交割日被逼止损出局,相对而言,股指期货的投资者损失更加惨重。那么,事发后,光大又是怎样做的呢?一面抛出自己乌龙指事实;一边又大肆加仓空单。现在看来,光大这次乌龙指不一定出现损失,因为他们在中午休市后,有充足的时间卖空足够量的期指锁住亏损,甚至可以裸露风险增加净空头将亏损变成盈利。据中金所当日盘后持仓数据显示,光大期货席位下午大幅增空7023手,共持空单达10194手,初步计算,增加空单的金额为48亿左右。这不是操纵市场又能用什么来解释呢?
综上所述:如果证监会秉公调查,查明光大有涉嫌操纵市场的嫌疑,法律部门应按有关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民事方面对受此事件影响而亏损的投资者进行赔偿。同时,交易所也要花大力气堵住交易系统存在的巨大漏洞,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