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证监会对中金再生的清盘案还在进一步发酵。8月12日,香港警方又拘捕了中金再生公司主席秦志威,目前中金再生一案已有4人被捕。前3人疑为前公司秘书林宝基、秦志威妻子兼非执董黎焕贤,以及公司财务董事冯嘉伦。由于中金再生清盘案是香港证监会首次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2条法定权力寻求上市公司清盘,所以该案进展情况格外引人关注。
中金再生由秦志威夫妇于2000年共同创办,主营废铁和废铜回收,在广东、江苏等地设有基地。该公司于2009年6月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今年1月28日,研究机构G laucus发布沽空报告,指出中金再生涉嫌夸大生意规模,建议“强烈沽售”,还给出“0港元”的目标价,中金再生其后停牌至今,停牌前报9.43港元。
之所以对中金再生“大刑伺候”,是因为香港证监会查实中金再生在2009年IPO招股章程及该年年报中夸大自身财务状况、业务规模及其主要附属公司带来的收益。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截至2007年、2008年及2009年12月31日止,该附属公司在财政年度报告中虚构内容。虚构部分涉及该公司向3家主要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并且香港证监会表示,有证据显示中金再生目前仍存在涉嫌夸大财政状况的问题,其2012年的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影响。
有鉴于此,今年7月29日,香港证监会宣布为中金再生委任临时清盘人,并指此次行动是其首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2条向法院申请清盘上市公司,以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权益。该清盘案将于10月16日聆讯。这是继洪良国际之后,又一家来自内地的欺诈上市公司被香港证监会逐出市场,尤其对中金再生的清盘之举,意味着该公司将因此解散。这对于当前拟赴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是一种震慑:赴港上市可以,但弄虚作假必遭严惩。
香港证监会对中金再生案的查处无疑让内地监管机构自惭形秽。今年是中国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的一年,甚至被内地舆论认为是“钢腕治市”。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A股市场已有120家公司因违规受到了证监会不同程度的处罚。而去年全年遭处罚的上市公司为96家,2011年只有73家。尤其是今年接连对绿大地案、万福生科案这两起欺诈上市案进行了处罚,并且在对万福生科案的查处中,暂停万福生科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保荐资格3个月,这是中国证监会首次行使这一处罚。难怪有舆论对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掀起的“监管风暴”表示肯定,认为“处罚力度越来越大,处罚面也越来越广。”
不过,对比香港证监会对中金再生的清盘处理,投资者不难发现,A股市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远远不够,只是浮在皮毛层面,以至中国证监会对120家公司的罚单加在一起都敌不过香港证监会的一道清盘令更有威力。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内地企业宁愿在A股市场苦苦等待也不愿选择港股上市?对洪良国际、中金再生、绿大地、万福生科四家欺诈上市公司的查处结果已经很清楚地告诉了世人答案,这其实也就是A股市场与香港股市的差距所在。要不要向香港股市学习,要不要严惩欺诈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A股市场来说是一个艰难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