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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与产品质量无关 不准再拿来打广告

2013年08月31日 13:50   来源:成都商报   

  驰名商标“含金量”增加后,其申请难度相应加大。一些代理机构趁机开出高价,承诺能帮助企业“公关”拿到驰名商标称号,从中也分得一杯羹。

  据工商总局统计,驰名商标制度确立前20年,商标局和商评委总共认定了不到300件驰名商标;但在此后10年间,驰名商标认定数量超过4000件。

  一个曾经笼罩着荣誉光环的称号——“驰名商标”,今后将被禁止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此外,只有商标局、商评委及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才能认定驰名商标。30日通过的新版商标法试图以这样的形式为驰名商标正名:驰名商标并不是什么荣誉称号。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次对商标法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增加关于商标审查时限的规定;二是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三是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四是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五是规范商标申请和使用行为,禁止抢注他人商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是规范商标代理活动。

  那么,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在我国确立10年来,为何会被长期误读?

  驰名商标与产品质量无关

  “驰名商标?不就是名牌吗。”在北京语言大学学生张一鸣看来,驰名商标就是国家给的荣誉称号,如果必须从两个品牌中挑一个的话,十有八九会选驰名商标。但他也有疑惑:“有的驰名商标好像也不怎么驰名。”

  记者在超市看到,包装上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比比皆是。就拿调料来说,既有比较知名的老干妈香辣酱、王守义十三香、红梅味精,也有不太熟悉的广乐、远洋、川南等品牌,但“驰名商标”四个字都十分醒目。

  驰名商标,真是一种荣誉称号吗?根据1925年修订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是对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在其未注册的地区或领域提供特殊保护的制度。“从驰名商标的英文‘Well-known Mark’来看,其含义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与产品质量、品牌美誉无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说。

  1985年我国加入“巴黎公约”,2001年在对商标法进行修改时参照国际惯例增加了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并逐步确立了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驰名商标从来都不是什么荣誉称号,但这件“皇帝的新衣”为何迟迟未被戳穿呢?

  “企业还是从中尝到了甜头,得到这个称号可以为其市场影响力加分,是一种很好的宣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指出,许多企业乐得出现这样的误读,好拿驰名商标作为广告宣传的一大噱头。

  “误读”背后的利益链条

  驰名商标“含金量”增加后,其申请难度相应加大。一些代理机构趁机开出高价,承诺能帮助企业“公关”拿到驰名商标称号,从中也分得一杯羹。

  在对驰名商标的非理性追捧过程中,政府部门不仅没有站出来澄清事实,反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商标管理部门一度变相允许对没有发生纠纷案件的商标作出驰名商标认定。一些法院对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把握不准、认定标准不严,也为少数企业经虚构案件而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提供了机会。

  据工商总局统计,驰名商标制度确立前20年,商标局和商评委总共认定了不到300件驰名商标;但在此后10年间,驰名商标认定数量超过4000件。

  一些地方政府更把申请驰名商标当作“政绩工程”。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湖北、吉林、湖南、南京、深圳、青岛等地都曾出台措施,“重奖驰名商标”“鼓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拿出的奖励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

  借助一个笼罩着虚假光环的“驰名商标”,部分企业和中介机构获取了利润,部分政府部门牟得了政绩,这些既得利益者对驰名商标的本质心知肚明而不愿说明真相,唯独被蒙在鼓里的广大消费者却要为他们的“利益盛宴”买单。

  对驰名商标的误读,不仅误导了广大消费者,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利益驱使下,一些企业和商标代理机构甚至弄虚作假,不择手段获取驰名商标称号。2009年,福建石狮市一家小型服装企业通过伪造材料,将1500万元的年销售额夸大为2.5亿元,把200万元广告投入吹成1330万元,“虚增”税金2000万元,伪造税务机关公章……为的就是获得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

  十年误读,一朝正名。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表示,对于违法行为,地方工商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新华社

  新闻链接

  商标侵权 法定赔偿上限增至300万元

  商标侵权代价小而维权成本高,新版商标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还将在上述三种依据都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新版商标法还根据非法经营额的不同,提高了商标侵权行为罚款的数额;增加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对5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等。新华社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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