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日前接到中国证监会因“8·16”事件给予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并收到助理总裁杨赤忠、董事会秘书梅键的辞职报告。而对于受损股民如何索赔的问题,证监会发言人8月30日表示,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目前福建已有30名投资者打算抱团维权。
收到杨赤忠、梅键辞职报告
公告称,公司异常交易事件虽然是因证券经营机构交易系统设计缺陷导致的,但这一事件暴露了公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
公告称,8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助理总裁杨赤忠、董事会秘书梅键的辞职报告,杨赤忠申请辞去公司助理总裁职务,梅键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在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副总裁薛峰代行董秘职责。
福建30股民欲诉光大证券
对于备受关注的股民索赔问题,8月31日,福州股民赵先生表示,要把光大证券告上法院,虽然自己只亏损了9000多元,但还是要讨个说法。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有30名投资者打算抱团维权,其中亏损最多的股民,8月16日买入300多万元,次日卖出共亏损30多万。
负责维权的律师王建徽表示,有三类投资者可向光大证券索赔,一是在8月16日11时05分后至14时45分区间买股,目前已卖股并产生亏损的;二是在区间内买股,一直持有并亏损的;三是在区间内,在期指买卖亏损的。“由于光大证券总部在上海,等股民准备好材料后,就会到上海,要求当地法院立案受理。”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也透露,目前已有委托人赴其律所接洽索赔申请。
专家建议
应责令光大证券设立专项补偿基金
不过,专家认为,投资者维权之路将面临两大困境——索赔认定和标准无规定,起诉主体不明确。
目前,光大证券并未提出有关补偿的后续措施。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督促和责令光大证券尽快提出赔偿方案。许峰建议,光大证券可主动建立专项补偿基金,先行垫付赔偿。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刘明俊认为,监管部门应加快出台投资者维权制度相关配套法规。据《证券时报》、《海峡都市报》、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