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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8项禁令 银行不得隐瞒理财产品风险

2013年09月05日 10:09   来源:北京晨报   姜樊

  银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未来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保障。昨日,银监会正式发布《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除了提出8项禁令外,银监会还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根据对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严重程度或危害程度,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指引》提出了针对银行的8项禁令,要求银行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不得在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中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等;不得在未经银行业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等。

  银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指引》的出台,填补了国内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方面的空白,是我国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突破,也标志着中国银监会已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纳入监管体系当中。

  此前,曾经出现过银行因为金融海啸、自身不规范等原因,将代售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当作银行自产的低风险产品卖出,造成理财产品巨亏事件。


(责任编辑:史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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