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发布公告称,公司9月5日收到三份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部门针对北大荒内部控制缺陷和信披违规等行为的处罚开始起步。
其中,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7号文《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指出,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北大荒下属子公司发生10余起诉讼,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金额达7.37亿元,超过了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除部分诉讼在2013年8月22日公告中披露外,其余诉讼均未披露。黑龙江监管局就此对北大荒予以警示。
8号文件为《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指出,2003年,北大荒公告收购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98.55%的股权,但信息披露与工商登记情况不符。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就此决定对北大荒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北大荒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披露北大荒米业股权转让全部过程及对公司形成的影响。
9号文件《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责令参加培训措施的决定》指出,北大荒在对外拆借资金、关联方借款等方面多次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责任,需要参加有关培训。
实际上,在日前财政部官方网站披露的《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中,在《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无效》的两份名单里,北大荒都赫然在列。此前,北大荒方面曾对媒体承认,公司在信披方面不能确保分、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传递到总部,分、子公司重大信息上报不及时,存在瞒报、漏报的情况。
分析人士称,近日因土地流转概念而遭遇爆炒的北大荒,或将面临来自经营基本面的巨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