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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给银行戴上“紧箍咒”外行投资中国谨慎

2013年09月11日 10:46   来源:经济参考报    蒋寒露

  美国银行近日宣布出售其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所剩的股本投资 , 作 价14 .7亿美元,约为20亿股 , 占 建 行 已 发 行 股 的1%。但美国银行在一份声明中称,它与建行近期延长至2016年的战略协助协议将继续进行。

  受到美国银行前首席执行官肯尼思·刘易斯的推动,美国银行2005年斥资30亿美元收购了建行10%的 股 份 作 为 “ 长 期 投资”。2008年美国银行再次倾注70亿美元将其对建行的持股比例增加至20%。

  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美国银行卖出至少226亿美元股份,这些股份在美国银行持有期间都有升值。据《华尔街日报》评估的《条款说明书》,美国银行4日早些时候卖掉在香港上市的建行股份20亿股,每股价格5.70港币(约合每股74美分)。这个价格与3日建行收盘价每股5.93港币相比低3.9%,但是处在美国银行意向卖出价区间每股5.63港币至5.81港币中间。

  一些分析人士将美国银行出手最后一点建行股份看作是未能在中国挣到钱,其实不然。此次交易完成后,美国银行自2009年持股建行以来,总共从中获利140亿美元。据英国D ealogic市场调查公司数据,在2002年至2010年间,除美国银行外,还有高盛、瑞银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西方银行投资中国银行业,投资总额约为148亿美元,而2009年至2013年,这些银行纷纷出售中国银行业股份,共计卖出373亿美元。

  同时,美国银行投资建行也增加了这家在美国资产排名第二大的银行业巨头在中国的品牌辨识度,可谓名利双收。美国银行首席执行官布赖恩·莫伊尼汉(BrianM oynihan)在声明中说:“美国银行与建行的关系持续给双方带来巨大利益。我们已经在共享经营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我们在中国和亚洲的客户认可美国银行与世界领先金融机构之一(的建设银行)持续交往。”

  分析人士认为,外国银行急于脱手对中国银行业投资的主要原因是《巴塞尔协议III》带来的新监管压力。瑞穗证券(M izuhoSecurities C o.)驻香港银行业分析师詹姆斯·安托斯(Jam es A ntos)说:“因为巴塞尔协议III,全球的银行可以到处购买小额股份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巴塞尔协议III》是2008年雷曼兄弟投资银行破产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后,由世界主要经济体共同制定并同意实施的全球金融监管新标准,通过强化资本金标准,使银行有能力抵御未来的经济和金融危机。该协议使银行业迫于压力撤出少数股权投资(m inorityin-vestm ent)。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新规则要求对持有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小额股权投资进行资本扣除。美国监管者今年7月份还提出,将银行的杠杆比率即资本占总资产的百分比定为5%,高于国际最低水平两个百分点。美国银行7月份时表示,其杠杆比率在4.9%至5%之间。

  美国银行一直在剥离非核心资产和非核心业务,作为莫伊尼汉将美国银行的重点放在其主流客户和主流企业客户战略的一部分。据美国银行数据,过去三年里,该行总计出售了超过670亿美元的资产和业务。

  在中国大银行上市中获利的西方银行,还面临着与中国银行竞争中国客户的压力,中国银行提出的收费标准通常更低、条件更优惠。这也是它们撤出中国银行业的原因之一。此外,2008年以来由于贷款大幅扩张导致外界对中国银行业出现不良贷款的担忧,使得外国银行对投资中国银行业更加谨慎。


(责任编辑:史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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