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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 部分损失财政分担

2013年09月15日 09:17   来源:四川日报   

  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省银监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融资财政政策的通知》,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其中,省级财政将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同时,通知提出,要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财政奖补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补比例,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支持;要加大担保贷款财政奖补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财政激励奖补政策,对担保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予以单独考核,降低担保额度分档标准,提高财政分档补助水平,促进担保机构扩大小型微型企业担保贷款规模、降低担保收费水平;要完善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存款额度考核计算办法,将参与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的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用贷款额度,作为计算分配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存款额度的重要因素,激励商业银行扩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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