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鲸”一案的调查接近尾声,摩根大通将再次为自己的丑闻而埋单。9月17日,有消息指出,摩根大通正在与美国多个金融监管机构就“伦敦鲸”一事的调查进行洽谈,预计摩根大通将支付至少7亿美元的罚款。
需要摩根大通处理的罚单还有不少。上周,该公司为了改善风险控制及合规的问题,计划再增资40亿美元及增聘5000名员工。市场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摩根大通与司法部门的缠斗将是一场持久战。
罚单一张接一张:
7亿美元不一定解决问题
计划增加支出40亿美元及增聘5000名员工,以改善风险控制及合规的问题
关于摩根大通在“伦敦鲸”案件中的赔偿数额,此前FT曾报道称,罚金至少8亿美元。近一段时间以来,摩根大通一直在努力与监管机构进行协商以解决“伦敦鲸”一案,目前尚不清楚具体哪些部门与摩根大通达成了协议。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美国司法部,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马萨诸塞州和英国的证券执法部门也一直在调查“伦敦鲸”案。
除了“伦敦鲸”事件的罚款,摩根大通目前还面临着另一项金额可能高达60亿美元的罚款,因其在金融危机前向房利美和房地美两家公司不当销售贷款抵押证券。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摩根大通为各类案件已支付约220亿美元,相当于摩根大通2012年一年的净利润。
为了应对一张又一张接连不断的巨额罚单,摩根大通上周宣布,计划增加支出40亿美元及增聘5000名员工,以改善风险控制及合规的问题。其中,15亿美元用于管控风险和合规事务,25亿美元为诉讼储备金。“整治我们的管控问题是首要任务。”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迪蒙在接受某家境外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对人力、时间和资金的巨额投入……但长期看,将增强我们的实力。”
“尽管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的这几年,摩根大通每年仍都能获得几十亿美元的净利润,但是巨额的罚款支出的确已经给摩根大通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压力。”一位银行业内分析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摩根大通自己也都预计到了未来仍会有丑闻、调查等一系列事件发生,因此在当前各家银行都纷纷裁员以节省开支的环境下,摩根大通此次针对风控和合规部门的扩招以及25亿美元诉讼储备金,说明了摩根大通开始想彻底改变内部的风控,也说明接下来它将和司法部门打持久战。”
现金流压力比山大:
抛售招行股份套现3.46亿
减持招行2297万股H股,减持比例为0.5%,最新持股量降至7.79%
其实,刨去罚款,摩根大通在去年就已经因“伦敦鲸”事件而损失了62亿美元。除了这些已经产生的损失,摩根大通当前也面临着巨额的潜在损失可能。本周早些时候,摩根大通银行首席财务官玛丽安·雷克称,如果利率上调两个百分点,摩根大通银行的债券投资组合将有可能下跌150亿美元。
不过,玛丽安·雷克的表述与摩根大通总裁杰米·戴蒙在4月份的年度信件中的观点大相径庭。当时戴蒙预测称,利率上调对银行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他预计如果利率快速上升,明年银行利润将增加50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摩根大通近日表示,该行的周期中段压力测试结果显示该行资本充足,能应对严重的经济下滑。然而,尽管压力测试显示资本充足,但是,摩根大通已经开始从市场获取更多的资本。根据联交所资料显示,摩根大通于上周二减持招商银行2297万股H股,减持比例为0.5%,每股作价15.06港元,总值3.46亿港元,最新持股量降至7.79%。摩根大通近期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中资银行股股价要持续上升,需要经济出现结构性改善或货币政策放松。目前看来,这两项因素皆不存在,故相信当下股价急升难以持久。
摩根大通还建议增持工商银行及建设银行等大型银行股,减持中型银行股。然而,摩根大通却在去年三度减持中国农业银行的股份,大规模套现。上述分析人士指出:“尽管摩根大通的资本充足率达标,但是巨额的罚金支出已经严重侵蚀该行的利润,自然会有资金的紧张尤其是现金流的紧张状况,而抛售中资银行股份套现也是外资行近年来普遍采取的方式。”
延伸阅读
因卡塔尔交易不当
巴克莱将被罚5千万英镑
据外媒9月17日报道,巴克莱银行周一提交监管文件显示,英国监管机构已经指控该行在与卡塔尔主权投资基金卡塔尔控股公司的交易中存在不当行为,并将对该行处于5000万英镑(7940万美元)罚款。
监管文件中指出,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在上周五知会该行将对其处以罚款,这也是针对巴克莱银行与作为2008年的两次售股交易中主要投资者的卡塔尔控股之间相关协议一项长期调查的结论。
巴克莱银行指出,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在调查中认定,该行与卡塔尔控股在当年6月和10月分别达成的两组顾问服务协议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得顾问服务,而是为了向参与增资交易的卡塔尔一方进行额外的,不会进行披露的付款。”
巴克莱银行和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的发言人都拒绝对报道发表评论。
巴克莱银行在2008年分两次交易向包括卡塔尔控股在内的投资者出售价值118亿英镑的新股。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据此认定巴克莱银行违反了英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并违反了对股东的信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