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李亚鹏婚变,对于王菲女儿窦靖童的抚养问题,有消息称王菲已经为其设立信托。
子女将从信托中持续受益
王菲设立信托的目的,理当是为了保障窦靖童的生活。许多人对此也许会有疑惑,按说王菲已经是身家不菲,即使多次离婚,保障窦靖童的生活应当是没有任何问题,为何还要专门设立一个信托呢?
信托可以独立于委托人持续存在,即使在委托人去世后,信托并不因此终止,将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持续向受益人支付收益。也就是说,今后如果王菲复出,奔波于各地演出,无形中增加了风险,窦靖童年纪尚小,恐没有管理财产的能力,一旦发生什么变故,仍需要有一个持续的生活保障,可以保证她衣食无忧。这时信托就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保障功能,既可以持续向窦靖童支付费用,其资产仍然可以在信托组织的管理下持续产生收益,不会因为王菲不在而受到不利影响。
但是,如今王菲身体健康,在能够照顾窦靖童的情况下,该信托实无支付收益给窦靖童的必要,同时,考虑到如果王菲自身发生诸如破产、疾病、残疾或者其他类似变故时,仍然需要信托作为隔离风险和支付管理的工具,持续、安全地使王菲自己从中受益,因此,该信托极有可能安排王菲为第一顺序受益人,窦靖童作为替代的受益人。
保护信托将是其鲜明特点
所谓保护信托主要是针对委托人的子女而设立,避免其因为年幼、残疾、骄奢淫逸、挥霍无度、嗜赌、吸毒而对财产产生危害。委托人很清楚,如果子女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或直接取得财产,显然是不明智的。为此,委托人设立保护信托对财产进行管理。因此,在许多场合,保护信托也被称为“防止挥霍信托”或“败家子信托”。
在香港和世界各地,采纳此种信托保护家人和后代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沈殿霞、梅艳芳、许世勋等人均采取这一方式保护家人财产安全。
信托的最大特点,就是信托资产可以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而独立存在,其不受上述人员和机构的自身风险的影响,可以说受到全方位的独特保护。
境内外资产同时置入难度大
王菲是香港居民,考虑到内地私人信托尚不成熟,其极有可能在香港设立信托。但是,由于王菲在内地香港都有不少资产,是否将内地资产置入香港信托之中,则引人遐想。就目前国内的法律制度而言,由于未建立房地产信托登记制度,将内地主要资产置入信托的做法可能不为王菲所采纳。
窦靖童如今已经10多岁,该信托究竟应当设立多少年期限为妥?根据信托制度,该时间应当由王菲来设置,可以设置的时间非常长,也可以在约定的时间节点随时撤销。当然,如果所设置的时间超过了王菲的生存时间,其终止时间除了尊重王菲的意愿外,也可以根据信托保护人或受益人的申请,由法院根据信托目的、信托所依据的事实情况进行裁决。
(公明财富传承管理集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