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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未加快团聚步伐 带薪休假难落实被指致回家难

2013年09月21日 07:41    来源: 新华网    

  今年中秋节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后的第一个重要节日,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常回家看看”已经入法,但在这个中秋似乎并没有加快一些人回家团聚的步伐。有专家认为,遵守孝道、家人团聚并非法律强制所能做到,这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工作忙、假期短、负担重成为“不回家”的普遍原因

  家在浙江千岛湖畔的郑成华在杭州做保安,中秋这天,他需要在所负责的一所中学值班,一直到晚上10时。虽然离家只有2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但是这个中秋他还是回不了家。记者了解到,1992年出生的他自从初中毕业后就离家到杭州工作,做过服务员、工厂工人、保安,5年来,从来没回家过中秋节。

  “因为从事的很多都是服务行业,假期正好是最忙的时候,回不了家。过年也是轮班倒,但还能有几天假,很多来自外省的同事为了省钱也就干脆不回家了。”郑成华说。

  就在这所中学里,3位刚入职的青年教师也因为值班任务不能回家过中秋。他们的宿舍正好在校园内,趁中午休息的空当,他们出去买了菜,一起做饭过了个团圆节。他们说,刚跨入职场要多吃苦,不能回家过节虽然很遗憾,但是父母都表示理解。

  记者采访了解到,工作忙、假期短、负担重是不少人不能回家过中秋节的最主要原因。“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也成为一些人不能回老家陪父母过节的原因。

  在杭州城西的一个外来人口聚集的小区,一位社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了解到,这个小区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人都不回家过节。今年50岁的李克顾和妻子来自安徽的一个农村,来杭州这20年,他们一直在这个小区收废品。他告诉记者:“这几年中秋,整个家被分成了3半,我们在杭州,孩子在上大学、父母在老家,大家一年就见一次面。家里的开销就靠我们夫妻来承担,哪能随便回家啊!”

  ——“带薪休假”难落实是“回家难”的“病根”

  中秋这天,很多人在网络上晒出了明月美景,表达对父母的祝福。他们有的是在外地工作的白领、有的是公务员,还有些是从农村来城市务工的“新城市人”,这种网络上的情绪排解成为他们最现实的过节方式。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带薪休假”难以落实,导致总共3天假期的中秋节成为许多上班族“无法回家”的最重要原因。

  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但是中秋这天,独自望月的老人不在少数。

  今年36岁的哈尔滨市民杜伟军今年中秋节凑巧要加班,无法回吉林老家过节。

  杜伟军说:“其实,就算不加班,3天的假期对于在外地工作的人来说也太仓促了,基本有两三天时间花在来回的路上。我们这些奔波他乡的人特别期待能真正落实带薪休假的法律法规,让我们也能‘常回家看看’。”

  ——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是关键

  浙江省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家品说,有调查显示,我国空巢老人面临不同程度的焦虑、孤独、失落等情绪,但是大部分子女受时间和物质条件的制约无法经常看望父母。法律规定的“常回家看看”要真正落实,就必须先保证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一条做到位。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认为,由于生活的高成本,巨大的社会压力让很多人喘不过气,对老人的精神赡养这一属于道德上的义务往往成为牺牲品,法律约束也很难奏效。

  “我有一个儿子一个闺女,都住在市里。儿子几年前下岗了,靠给别人打工维持生活,还要照顾孩子,没时间啊!闺女家住得远,家里条件不好,女婿卧病在床,全家就靠她一个人,还得供一个大学生,每个月她都来看我两次,来一次要换好几趟车,特别麻烦!”70岁的哈尔滨市民刘玉兰大娘告诉记者,因工作忙,今年中秋节儿子和女儿都没来看她,但她很理解孩子的难处。

  专家认为,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除了个人的努力,也需要靠政府、社会的力量。比如加强保障老年人精神生活需求的配套设施建设;将“回家探亲”的权益落到实处,通过工会监督、法律保障等方式维护劳动者探亲休假的权益。

  杨建华指出,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应该尽量抽出时间回家看望父母,即使再忙,也别忘了打个电话问候。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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