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产业化的余悸犹在,养老产业化又要来了。
从养老医疗、养老地产到以房养老,亦即从养老保健业、养老地产业到养老金融业,养老产业向着我们越走越近,脚步声越来越清晰。
此次的养老产业化,已不同于之前各地的养老产业实验,已是上升到了政府政策的高点。政府的规划方向是,要在政府 “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 “主角”;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化养老机构,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政策的设置是好的,动员更多的力量参与养老保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家庭支持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以破解养老难题、改善民生。
可是,前车之鉴之下,我们普通老百姓却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看待“养老产业化”这个 “新”事物。
顾名思义,养老产业化就是将“养老”做成产业,将 “养老”推向市场。
推向市场,就是推向资本;推向资本,就是推向 “赚钱”。于是,竞争、贪婪、残酷、掠夺等一系列行为现象,将展露无遗,这是市场的规律,也是资本的特性,不以人之意志为转移。
确实,养老在我们这个急速老龄化的国家,蕴含着多么巨大的商机:据公开数据显示,预计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在2013年突破2亿。就以这2亿老人计,2020年时,若每人年养老消费3万元,每年将形成至少7.2万亿元的养老产出,大致相当于当时国内GDP的6%左右。而当一个产业年产出规模达到全国GDP的5%即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这意味着养老将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新兴支柱产业。
然而,这只是事物的一面。反观另一面,多年以来,我们经历了从医疗产业化、住房产业化再到教育产业化的 “洗礼”,这三大产业化带来的,是越走越高的医疗费、房价和教育费用,是上学难、就医难和住房难。到了这个时候,老百姓不想也不敢再次面对的,当然是可能由养老产业化带来的 “养老难”。
广大民众希望的是,诚如政府所说,养老产业化是在政府公共养老 “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在社会力量的加入下的一个补充,是让养老资源 “社会化”、 “多元化”的一个有益实践。
养老,本应是社会公益事业、公共服务行业、政府功能职责,它既是社会福利,又是政府法定义务,不管是否存在养老产业,政府都应该严格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
只有这样,养老产业化才不至于偏离 “保本兜底”下的社会化、多元化养老的正确轨道,才能符合政府制定这一政策的原意、初衷。
窃以为, “养老产业化”,还需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