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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家上市公司筹办民营银行 监管待完善

2013年10月09日 07:0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专家称,民营银行的大量出现,一定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之后,也应该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

  尽管银监会关于民营银行试点仍没有新进展,但丝毫没有阻挡上市公司申请创办民营银行的热情。从金融“国十条”明确表示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后,各地掀起民营银行申办热潮。其中,上市公司对此尤其热情。据统计,今年申请或有计划申请筹办民营银行的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已达27家,且数字仍在不断增长中。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政策鼓励,民间资本热捧,对于民营银行发展来说不是坏事。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高涨的热情背后,有不少是基于投机心理。甚至不排除将民营银行当作抽水机,做关联交易;不排除利用民营银行制造概念提升名气,炒作股价等等可能性。监管层对此应该警惕,而申办民营银行的企业也应该端正态度。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最新公示信息显示,名称获准的民营银行又新增三家:国信银行、东吴银行、冀商银行。据业内人士透露,其中冀商银行就有上市公司参与筹建。此前,获核准的苏宁银行、华瑞银行、苏南银行、锡商银行、中联银行等也有上市公司参与其中。

  虽然不少地区申办民资银行热情高涨,但有关民营银行的细则以及监管指标等,目前银监会都未明确出台政策。

  此前有报道称全国首份地方版《试点民营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讨论稿)》 (以下简称《办法》)已报至银监会,并被银监会列为“范本”,成为制定全国版细则的重要参考。《办法》对民营银行的设立门槛、股东资质、股权变更、公司治理以及机构撤销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规定。

  不过,郭田勇表示,并不需要有针对性的细则,《商业银行法》中关于业务范围和门槛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民营银行。

  他提到,近年来,民间资本一直申请要求发起设立民营银行,许多民间投资者为此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对于民营银行可能出现的风险,监管机构及相关各方现在还难以充分预计,因此,要先通过试点。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试点会选取实力雄厚的企业。

  郭田勇还表示,当前银行的退出机制不完善,扩大试点需慎重。未来不排除中国出现数百家甚至千家民营银行。但民营银行的大量出现,一定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之后,也应该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夏 青)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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