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出入境,重量在200克以下的,免予向海关申报和交税。据了解,目前免申报和交税的上限为50克。拟定的新标准相当于将门槛放宽了3倍。
央行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所称黄金是指未锻造金,黄金制品是半制成金和制成金。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重量在200克以下的,免予向海关申报和交税;重量超过200克的,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凭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进出口准许证办理交税、通关手续。
办理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准许证,央行特别强调,必须满足3个条件:1件不可分割的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重量在200克以上5000克以下;1年内每人限1次。办理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有效证件,以及购金发票或来源证明。
这一规定有望给个人出境购金带来便利。按照此前的实际操作,海关对个人携带50g以下黄金出入境予以免税。今年4月份,由于当时香港金价较深圳每克便宜几十元,曾引发内地居民大量前往购金,其中有数宗超额入境被海关查获。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181天中,中国平均每天消费黄金3.90吨,而国内产金仅192.82吨,超过7成需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