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务院批准上海试点建立自由贸易区,与之有关的一些概念股风生水起。对于炒股,我是菜鸟,有学生来问我关于投资股票还是基金的问题,不过他们问的还是与税有关的问题。
K同学是一家大型企业的财总,一方面企业有些闲余资金用来做一些短期的投资,同时自己也炒股多年,很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但是最近,他的下属在财务分析中多次提到企业购买证券产品涉及到各种各样的税金,而且他自己购买的股票在分红的时候也涉及到了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于是他决定好好了解一下购买股票和基金到底涉及到哪些税?企业购买和个人购买在税负上有哪些不同。
要回答K同学的问题,首先把投资者分为单位(含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等)和个人,然后还要分别说明是投资股票还是投资基金,同时投资股票还是基金还要区分赚取的是买卖差价还是分红,因为不同人、买不同理财产品、获得的不同收益,涉及到的税金不同,投资者承担的税负也不同。
按照中国现行税法的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卖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产品获得的收入是暂免征收营业税。同时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于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上买卖)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2]128号文件对于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该文件还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务院批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政策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变成了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变成了5%。
由此可见,个人买卖股票、基金的差价收入、基金的分红收入,目前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但是个人投资股票需根据持有股票时间的长短来区别征收股息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而企业投资者就没有那么多的优惠政策了。根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企业购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缴纳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所以企业买卖股票和基金的差价收入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而分红收入目前暂无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
企业投资者买卖股票和基金的差价收入都必须纳入企业的年度应税收入,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投资股票和基金收到的分红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就完全不同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持有的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言外之意就是如果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到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就不能免税了。根据是财税[2008]1号文,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则企业购买基金获得的分红,则无论持有基金的时间有多长,都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此可见,企业买卖股票和基金差价收入既需要缴纳营业税,也需要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股票收到的股息红利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基金分红则可以按规定免缴企业所得税。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