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拒绝“有条件批准” 阿里在港上市告吹
就“占少数的管理层能不能绝对掌控公司”这一核心分歧,阿里巴巴与港交所博弈一个多月之后,事情终于有了结果。昨天,香港政府高官直言不可能为某家公司改变港交所的规则,阿里巴巴方面则首次明确表态称放弃在港上市计划。
阿里赴港上市谈崩
昨天,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公开表示,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港交所必须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现阶段也无计划更改现有上市规则。同一天,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对外确认:“阿里巴巴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这是阿里巴巴高层首次在此问题上作出公开明确的表态,而这也意味着备受瞩目的阿里巴巴赴港上市正式告吹。
目前,阿里巴巴的股权架构是雅虎、软银、阿里合伙人分别持股约22.8%、34.7%、10%(其中马云持股7%)。在合伙人制度下,阿里巴巴可以实现“由少数股东(管理层)绝对掌控公司”的目的,少数股东可以获得更多的投票权,允许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以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但是,这种“同股不同权(投票权)”的架构与港交所现行的同股同权原则相违背。双方为此展开了一个多月的博弈。
陈家强昨天还指出,虽然有的资本市场正在研究发行AB股的问题,但目前除了纳斯达克等个别市场外,全球其他各大资本市场均没有这方面的安排。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昨天则否认阿里曾经要求以双重股权上市的说法,该新闻发言人表示,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亦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港方)在没有认真倾听阿里巴巴真实需求的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因此集团作出上述决定(指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上市地点仍不明朗
赴港上市告吹之后,阿里巴巴将选择在哪上市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此,陆兆禧昨天称:“公司尚未承诺在任何其他交易所上市,包括纽约证交所。”而阿里巴巴新闻发言人昨天对此问题不予置评。
虽然陆兆禧作出此番表态,但纽约和上海仍被外界认为是阿里巴巴有可能选择的上市地点。此前曾有美国媒体报道称,阿里巴巴将赶在今年年底前赴美上市,而在中国A股上市是其后备方案之一。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A股尚未重启新股发行,加上阿里巴巴作为在境外注册的民营企业可能涉及的复杂情况,所以在A股上市对阿里巴巴而言可能性不大。
马云拒绝“有条件批准”
据香港媒体报道,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及集团管理层曾于国庆节前后秘密赴港,与投行及基金界会晤,再度阐释合伙人制度,试图在赴港上市的问题上做最后的努力。
而阿里最大单一股东软银之前也做出了重大妥协,放弃其持有逾三成股份的投票权,目的是让阿里巴巴集团可采用合伙人制度方式上市。对于软银放弃投票权,港交所向阿里合伙人提出了“减持限制”等“有条件批准上市”提议,其中包括:降低股东大会提名董事的重选次数至一到两次,同时合伙人制度设下3年有效期,其间马云及管理层最多可减持其持股的25%。上述限制意味着持有7%股权的马云最多只能减持1.75%的股权。不过,马云拒绝了港交所的“有条件批准上市”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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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的拉锯
从今年9月开始,阿里巴巴便与港交所之间展开了“博弈”。
9月10日,马云给员工发出邮件,首次披露了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对于上市地点和合伙人制度问题,马云称:“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9月24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其港交所专栏博客上发文谈股权结构、投资者保护等问题,疑似对阿里巴巴上市传闻作出非正式表态。“香港的上市规则非常清晰,如果要修订条文,必须按照审慎程序进行。如果为了迎合新来者而朝令夕改,我们的公信力便荡然无存。”李小加在日志中这样写道,透露出港交所对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持谨慎态度。
9月29日,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和副董事长蔡崇信以公开信的形式发声。他表示,香港自然是阿里巴巴上市的优先选择,但阿里巴巴从未提议过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方案。蔡崇信同时为合伙人制度辩护,认为合伙人制度“确保了每个股东的权益,包括不受任何限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权利、重大交易和关联方交易的投票权等”,并未威胁到香港监管机构倡导的“一股一票”原则。
京华时报记者祝剑禾 李斌
(责任编辑:郑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