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公开表示,“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他是在杭州的一次媒体交流时做出上述表示的。
这是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团队首次就IPO相关事宜作出公开表态。
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表示:“阿里一直欢迎讨论‘合伙人制度’这一机制创新。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
(责任编辑: 马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