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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营业收入数额成谜 迪威视讯上市当年即造假

2013年10月15日 07:0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发布之后,大力度的稽查之下,许多上市公司噤若寒蝉。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不断有公司因种种问题被揪出来,创业板上市公司迪威视讯即是其一,根据证监会的通报情况显示,这家在2011年初登陆资本市场的公司,被证监会查出,自2010年至2012年之间,存在虚增营收的状况。

  对此,公司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称,“目前证监会调查尚未有结果,暂无法提供具体情况。”联想到今年7月29日,公司称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事,有投资者质疑,虚增营收是否就是被立案调查的主因,而对此,上述迪威视讯人士未予正面回应。

  五大客户营收占比逐年增加

  证监会最新通报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立案情况显示,迪威视讯2010年至2012年,虚增与部分客户之间发生的营业收入,涉嫌违法违规。对于虚增营业收入的数额、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对业绩的影响程度等细节,目前可见的资料中并未提及,而公司有关人士也称,“无法提供具体情况”。

  不过,记者查阅2012年年度报告得知,在2010年至201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是约2亿元、2.3亿元和2.25亿元。在公开的资料里,迪威视讯对自己的描述是:国内领先的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专网视频通讯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提供SIAP解决方案和VAS解决方案。其中,SIAP解决方案主要面向公安行业用户;VAS解决方案目前主要面向政府部门用户。

  2010年年报显示,迪威视讯前五大客户分别是:华光通信局、广州东方四海科技有限公司、佳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四川蜀杰通用电气有限公司、额济纳旗文化广播文化局。这五家客户的营收占当年营收的比例分别是7.74%、7.51%、6.86%、4.82%和4.38%。

  至2011年年报,前五大客户则变为华光通信局、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广东鸿日盈通科技有限公司、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商丘市公安局。这五家客户营收占公司当年度营收的比重分别是12.96%、9.92%、8.1%、7.13%和6.55%。

  2012年,迪威视讯前五大客户依次是广州东方四第科技有限公司、华光通信局、河北天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溪市公安局和商丘市公安局,五家公司营收所占迪威视讯当年度营收的比重分别是17.41%、12.2%、11.98%、11.79%和6.9%。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在被查出存在虚增营收的三年会计年度里,迪威视讯的前五大客户营营业收入占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明显增加。不过,虚增营业收入的现象是否存在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当中,目前尚未得知。

  对外投资独董弃权

  事实上,迪威视讯涉嫌违规此前早在消息传出。7月29日,迪威视讯曾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于这次被调查事项,是否就是证监会通报所述虚增营业收入一事,至截稿,上述迪威视讯人士并未给予正面回复。

  不过,昨日晚间,迪威视讯发布三季度业绩预告,称受“目前公司销售主要以集成项目为主,销售毛利率相比去年有所降低;之前承接的本溪、佳木斯及其它大额合同在报告期内未验收,因此在报告期内未能确认收入。”两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减少80%——85%,净利润约为130.1万元至173.4万元。

  此外,公司还公布了一项对外投资的议案,即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但是,对此议案,在审议过程中,董事刘勇及独董钟楷霞皆投出弃权票,弃权原因是“由于时间关系及缺乏对行业的了解,无法对交易作出核实和实质判断”。(证券日报 桂小笋)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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