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改革后,农信机构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净利息差将会缩小,风险管理压力增大,影响资产负债业务和收入结构。因此,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直接关系到农信机构自身业务的发展。
农信机构应认识到利率风险管理、利率定价机制和定价能力方面的重要性,越早进行转型就越能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农信机构可设立利率定价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及时制订调整利率政策,审批超权限的利率定价;挖掘和引进专业人才,加大对利率定价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定价议价能力和技巧,为增强适应市场变化能力、提升竞争力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农信机构利率管理部门要在全行基准利率和平均利率水平确定的基础上,根据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期限、信用记录、客户承受能力及存款回报等多种因素,结合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产业政策、行业风险和产品市场前景等多方信息制定具体的贷款定价方法。
对农户贷款利率定价可按资金需求分成大、中、小额三种类别,其中针对小额农户贷款主要依据贷款行业投向进行分类定价,小额涉农贷款按照基准利率执行,投向其他行业的农户贷款按照基准利率适当上浮;中等额度农户贷款主要参照客户贡献程度进行定价,根据客户的存款情况对其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大额农户贷款利率执行个别定价方式,主要从客户的资信情况、贡献情况以及合作关系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强化定价管理,构筑利率风险屏障。一是建立利率风险的预警机制。利率管理部门应定期通报利率市场趋势,分析利率变动对业务经营产生的影响,根据基准利率上升或下降的趋势,引导本行调整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的结构,规避利率风险。二是农信机构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具体贷款产品的利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风险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层汇报,督促其限期整改,切实强化利率定价监督机制,并结合总行对基层行社的利润考核体制,促进利率定价体系优化,确保贷款利率定价有理、优惠有因、授权有度,防止人情定价、主观定价等现象产生,要做到定价“三到位”,即流程控制到位、岗位制约到位,事后监督到位。(农村金融时报)
(浙江温岭农村合作银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