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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合伙人制度获美两大交易所书面确认

2013年10月21日 07:46    来源: 钱江晚报    

  本报讯 阿里到底在何处上市的迷局依旧扑朔迷离,昨又有了最新的进展。昨天下午有消息传出,美国纽约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两大交易所的相关市场人士,已经和阿里巴巴集团展开了实际性接洽。

  记者从阿里集团了解到,公司已获得纽交所和纳斯达克接受阿里合伙人机制的书面确认,阿里合伙人机制包括其对董事会的提名权完全符合上市规定。

  在本月10日,阿里集团CEO陆兆禧曾公开表示,“已选择不在香港上市。”对于放弃香港上市的原因,陆兆禧解释,“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与此同时,阿里方面还强调,从未向港交所提议过“双重股权结构”,也未在香港提交过正式上市申请。合伙人机制能够使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即公司业务的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而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无论选择在哪里上市,对这一机制创新的理解和接纳,是阿里的基本要求。

  显然阿里加紧了美国上市的准备。据了解,此前多名硅谷投资人表示,理解和尊重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摩根斯坦利一人士更称阿里合伙人是难得的制度创新。             本报记者 陈聿敏


(责任编辑: 郑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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