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已经开始对既有金融模式产生巨大冲击。人们更倾向于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技术所引领的全新金融模式,将深刻改变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
然而,由于概念思路的混乱,使得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功能、业态往往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正是由于缺乏理论支撑,也使得互联网金融的产业形态、盈利模式、风险收益特征都难以明晰,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投资热潮充满了泡沫,监管机制建设和制度完善无从着手。
要更有效地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需要对概念进行辨析。这就要从与金融相关的两大现代学科体系——货币经济学与金融经济学入手。货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货币的功能、形式、货币制度、货币供给与需求,核心问题是利率、汇率决定机制及定价;金融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则是经济主体的跨期资源配置、金融资产特性、金融资产的供给与需求等,核心问题是资产定价机制。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对这两大学科体系的研究对象产生了深远冲击。
就货币经济学来看,互联网使电子货币逐渐演变出虚拟货币形成,进而深刻影响货币的概念及流通。通常认为,电子货币是指以计算机或其他存储设备为存在介质、以数据或卡片形式履行货币支付流通职能的“货币符号”,具体形式包括卡基、数基存款货币和电子票据等。以我国为例,证券期货保证金、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备付金、单用途预付卡等都具有初级电子货币的特征,但只有到了各类虚拟货币的出现,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央行的货币发行权。比特币是迄今为止最为高级的形态,但正如近期美国一名联邦法官在一起案件中表示,比特币是“一种货币或一种形式的资金”,目前金融属性或许要高于货币属性,因此对于整个货币体系的冲击还非常有限。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源配置的特点是: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发布并匹配,供需双方直接联系和匹配,不需要经过银行、券商或交易所等中介。再如,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风险变化是多方面的,既有弱化风险的方面,又有增加和创造风险的一面,这给监管带来新挑战,也使得金融创新有了新的“风险资源”。还有,过去往往把支付和信息管理作为金融体系的后台和补充环节,但是在互联网技术引领下,二者对于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的影响日益凸显,而且也对资金配置、风险管理功能的实现,带来不可忽视的冲击。
当前值得研究和关注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互联网货币、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投融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只有明确了这些概念基础,才能够进一步探讨相应的产业形态和盈利模式,以及政策及监管的应对环境。
必须承认,面对互联网技术对传统金融体系的冲击,各国监管部门都感到难以把握其中日新月异的变化,并且都通过“补课”来完善法律和监管机制。监管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是,游离于传统金融之外的这些新型金融活动是否会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能否大幅削弱金融调控能力。此外,我们虽然看到了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于经济金融模式带来重大改变的远景,也要正视中短期内互联网金融的实际作用。在互联网信息技术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经济与金融运行时,传统的金融体系组织方式尚未发生颠覆性改变。以P2P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为例,在欧美仍然处于规模相对较小的补充地位,近期更出现P2P网络借贷投资者对于借款标的的竞争,呈现出“供大于求”的特点。就根本而言,在各国金融市场上,传统金融机构仍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主导者。
而在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大热的背后,还是根植于金融管制严格、利率双轨制没有彻底改变、小微企业和居民金融需求难以满足等体制性原因。由此,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在刺激和改变现状,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但一旦达到欧美较为健全的金融与信用环境,当前热热闹闹的“转轨期”互联网金融形态,也会失去狂热的基础。就此意义上看,“中国式”互联网金融在给传统金融体系带来革命的同时,也在不断“革自己的命”。
应该说,对于“大而不强”、创新缓慢、缺乏服务导向的中国金融体系来说,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最大意义,是使得金融“走下神坛”,回归市场经济的常态,并强调开放、公开与透明,且以新技术来激发现代金融功能的“新气象”。在此过程中,要抑制对互联网金融的无序狂热,也不应过于贬低现有金融体系,刻意追求营造非此即彼的新“金融神话”。为了迎接这一新金融时代的到来,需要推动培养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文化,更关注小微及个体、强化信用与安全意识、鼓励和支持自下而上的创新等,建立真正具有长久生命力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在各路资本都疯狂追逐互联网金融“噱头”之时,更多的人需要一些冷思考:等到将来波涛汹涌的互联网金融大潮退去后,在曾经踏浪者里面,有多少人能在岸上欣然享受阳光,多少人仍在水中挣扎,多少人只能无奈裸泳,又有多少人折戟沉沙?中国社科院金融所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