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将《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1批)》予以公告。包括吉林通田、陕西秦星、兰州宇通在内的48家汽车企业上榜。工信部要求这些企业在今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的特别公示期内进行整改,如果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将被暂停《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这是自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后,首次向落后企业出拳。汽车行业的退出机制正式启动。
行业退出机制正式启动
工信部此前就表示,目前我国汽车行业存在“散”、“乱”、“弱”的现象。2012年7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时表示: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将被纳入特别公示名单。
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指连续2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生产企业。首批上榜的48家企业均在此范围内。
在特别公示期间,工信部将不受理被特别公示的48家企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如果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工信部会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张小虞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可能会损害一些地方企业的利益,但对汽车行业的专业化、集团化发展而言,对消费者服务而言,是一项积极的政策。”
兼并重组有了明确对象
“劝退”落后汽车企业并非工信部的最终目标。为了提高产业集中度,汽车行业必须加快兼并重组,上述48家被亮“黄牌”的车企构成了兼并重组的第一份名单。
今年年初,工信部、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汽车列为九大兼并重组重点行业的第一位,并提出至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的产业集中度要从2010年的82.2%提升至90%,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工信部发布2012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时指出,2012年我国汽车销量前十名的企业集团共销售汽车1686.28万辆,汽车产业集中度同比略提高0.3个百分点至87.3%。
由于工信部规定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因此这些企业只能坐等“财主”送上门来进行兼并重组。落后企业的最大资本就是生产资质。
但“接盘者”在落后企业原址进行改造将付出高昂的成本,因此落后企业的退出能否成功吸引“接盘者”,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盘活空置产能,恐怕还需国家相关部门的继续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