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营改增10月份征期结束,试点纳税人如期完成纳税申报,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系统运行稳定,税款顺利征收入库。数据显示,1至9月,全国营改增试点累计带来增值税减税836.06亿元。
其中,原增值税纳税人减税470.72亿元,试点纳税人减税365.34亿元。
今年1至9月,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226.96万户,其中,24个扩大试点地区8、9两月的试点纳税人共计79.34万户;1至9月全国营改增试点累计入库增值税871.06亿元,其中24个扩大试点地区8、9月共计入库增值税76.63亿元。
今年9月份,全国营改增新增试点纳税人4.65万户,其中24个扩大试点地区当月新增试点纳税人3.07万户。9月份,全国营改增试点入库增值税188.79亿元,其中24个扩大试点地区当月营改增入库增值税37.35亿元。9月全国营改增试点带来增值税减税198.45亿元。其中,24个扩大试点地区当月带来增值税减税14.1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上述数据不含山东和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