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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低收入者贷款不妨区别对待

住房公积金仍存“穷帮富”问题
2013年11月15日 09:07    来源: 经济导报     记者 曹凤芹

  作为旨在改善百姓居住条件的互助资金,住房公积金最近颇受关注。先有媒体报道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难,多个城市出现缓贷甚至断贷、“挤提”现象,让诸多购房者揪心不已;又有专家称公积金使用范围狭窄、提取难,几乎演变为“养老金”,有“劫贫济富”之嫌。

  对此,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14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积金的设立初衷是为缴存者提供相对于银行贷款利率更低的住房信贷服务,有着低存低息、长期积累、互助互惠的特点。“它不是工资福利,主要作用是买房和租房,用就是改善居住,不用就是存款。如果都把自己账户里的余额取走了,这对别人来说就不公平,互助互惠的原则就体现不出来了。”

  王珏林阐释说,“每个公积金账户的缴存额都会在限制范围内,虽然有的账户每月缴存的数额较多,但余额也远远赶不上房价,这就需要‘借用’别人的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实际上是对城市居民的一个住房补贴,对中低收入家庭和年轻人是非常好的一个政策选择。”王珏林分析说,“近来的公积金吃紧反映了两方面问题,一是需求量过大,二是贷款额度过高。”

  他建议,各地政府可根据情况调整贷款指标,从量上进行控制,比如原来允许贷50万元,现在可以改为40万或30万元。“住房公积金大部分人都有份儿,不能说允许谁贷不允许谁贷。”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则认为,目前的公积金制度还存在着“穷人帮助富人”的问题。各地公积金都是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同样的比例,高收入阶层缴存的数额与低收入阶层存在在着很大的差距。由此产生的后果是,高收入者对于公积金的用量大大高于低收入者。“低收入者可能缴了一辈子的钱,最后却没有机会用来买房子。这显然不太公平。”

  秦虹建议说,“公积金制度可以设计成高收入者高利息贷款,低收入者低利息贷款的放贷模式。”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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