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11月20日发布公告称,当天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称,经查,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上海家化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简称“沪江日化”)发生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但上海家化在相应年度报告中对关联方沪江日化及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披露,未对与沪江日化发生的采购销售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在临时公告中披露,未对与沪江日化发生的累计3000万元资金拆借关联交易进行临时公告披露。
上海家化当天还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当天还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通知书》称,因该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稽查。 (吴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