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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房产税试点将扩大 国税总局未获悉方案

2013年11月25日 11:10    来源: 荆楚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沪渝试点房产税的基础上,后续将在四个城市进一步试点。23日,记者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座谈会上了解到,来自国税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的官员等均表示没有获悉这一方案。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介绍,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他认为,房地产税不等于房产税,应该同时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共同改革。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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