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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亮点多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理赔机制

2013年12月02日 08:37    来源: 深圳商报    

  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IPO将于明年1月份开闸。证监会同时宣布,企业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深圳新里程赖戌播等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亮点很多,比如,审核理念的市场化转向、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的市场化转向等。新股发行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意味着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迈出了重要一步。

  从审核制逐步向注册制过渡

  《意见》最大亮点在于“审核标准透明化”和“审核进度同步公开”,为注册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而是在完善事前审核的同时,更加突出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

  注册制也不是简单的登记生效制,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随便发了。它强调的是,审核方式要改革,把市场的归还给市场,更好地厘清和理顺新股发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理赔机制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在发行过程中的独立主体责任,划清责任边界。发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必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信息披露严重违法,影响对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判断的,将要求发行人回购已经发行的新股,要求控股股东购回已经转让的限售股等等。同时,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使主承销商对其客户的投资损失负责,推动主承销商在定价时平衡发行人与客户的利益。

  抑制高定价和“圈钱”问题

  本次改革后,将不再执行“25%规则”。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增加单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应量。把减持行为与发行价挂钩,限制发行人定高价。采取措施约束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报高价。确定发行价时,要求先剔除报价最高的10%申购量。报价最高的部分将不得影响发行定价,报价最高者也不能获得配售,防止“人情报价”或盲目报高价。主承销商可将网下发行的股票按事先公布原则配售给自己的客户,这有利于防止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共谋定高价。此外,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报价、定价过程监管,打击高报不买、高报少买、串通报价等行为。

  投资者自主判断投资价值

  《意见》指出,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发审委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新股发行的多少、快慢将更大程度由市场决定。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投资价值,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导致的风险。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意见》从多个方面制定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促进公平合理定价,限制发行人定高价,防止投资者报高价,抑制上市后盲目炒作新股。新股配售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调整回拨机制和网上配售机制,如果中小投资者申购踊跃,网上发行股票的数量最高可达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80%。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保障。

  允许存量发行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

  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具体方案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公开披露。发行人应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可以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要相应减持老股。

  网上申购需持非限售股份

  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网上配售应综合考虑投资者持有非限售股份的市值及申购资金量,进行配号、抽签。鼓励二级市场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减少新股申购对二级市场的冲击。

  长期以来,A股一、二级市场处于截然割裂状态。一些财大气粗的机构凭借强大的资金优势,在一级市场参与新股申购,然后在二级市场高价抛售。他们在一级市场攫取了暴利,却害苦了二级市场的投资者。IPO新规的上述规定,可以缩小一、二级市场的剪刀差,利于稳定投资者持股的信心。

  大股东不得“贱卖”股票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管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与普通散户相比,大股东和公司高管持有的股票不仅数量很大,而且成本很低,即使“贱卖”也能赚得盆满钵满,这也正是人们视“大小非”为猛虎的原因。IPO新规的上述规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普通投资者的担忧。

  重罚发行文件虚假记载

  审核过程中,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发行人、中介机构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被稽查立案的,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查证属实的,自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责任。

  改革举措都是干货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IPO重启消息落地,消除了一直以来股市的“悬剑”,从《意见》来看,加大抑制炒新力度,控制发行价格过高,有利于消除长期以来一级市场向二级输入泡沫的顽疾,均衡一二级市场的利益。在发行速度上,将会视市场强度和资金情况控制发行节奏,对市场的资金面影响也不会太大。

  李大霄指出,过渡期用审核速度来控制股票发行节奏,有助于稳定市场,减少对市场的冲击。

  资深市场评论人士熊锦秋对记者表示,《意见》提出的很多改革举措都是实打实的干货,一些措施汲取了市场人士的呼吁或建议,其中对大股东、发行人、保荐机构等约束措施可谓异常严厉凶狠,而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却非常关注和到位,其中亮点颇多,令投资者无比振奋。

  新闻·链接

  A股今日或低开

  《意见》出台和IPO开闸披露后,A股市场今日将会如何运行呢?统计数据显示,股市设立以来,已历经8次新股发行暂停、7次恢复发行。前7次恢复发行后的首个交易日,上证综指5次下跌、2次上涨。

  多位接受采访的分析人士表示,一方面,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迈出重要一步;另一方面,优先股试点、上市公司分红指引、提高借壳上市门槛等措施多箭齐发,有望对冲A股市场的“抽血”压力,拓宽市场长期资金投资渠道。不过,《意见》出台虽是中长期利好,但IPO开闸利空市场,预计今日A股市场将低开调整。

  深圳新里程赖戌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IPO重启时间基本符合预期,明年1月底前50只新股上市也不意外。消息总体中性偏多。他说,IPO重启对二级市场短期走势影响最可能是先抑后扬,结构分化。受到创业板不得借壳上市禁令影响而受压的创业板,周一早盘可能出现短期抛售潮,压制大盘短期表现,但大盘很可能在券商、蓝筹股等受益板块拉抬下迅速走稳,甚至向上突破空头最后“堡垒”,因此,绩优蓝筹板块可能短期追捧。做多仍是目前主要策略。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桂浩明对记者表示,证监会称预计到明年1月底约有50家企业能够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这将给股市带来压力,不排除震荡调整可能。不过,证监会推出优先股试点、上市公司分红指引等对冲,这将对IPO重启带来的资金压力有一定缓解。中期不确定变确定,股市还会照本来规律运行。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IPO重启对市场的利空作用不大,同时优先股利好有助蓝筹走强,上涨的概率大,真实牛市开启。”对创业板和中小板,他认为目前价格已偏高,所以压力大一点正常。

  新浪财经评论员老艾表示,IPO终于来了,但选择了用优先股来对冲利空,说明了管理层也不希望对市场造成太大冲击。从长期看,IPO不是决定牛熊的关键因素。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说,IPO开闸在市场预期之中,对主板市场冲击不大,对创业板冲击较大。目前排队上市的公司以中小板和创业板为主,主板公司很少,因此对二级市场资金分流作用不大,主要是心理影响。

  


(责任编辑: 毛宇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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