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完善设立个人征信机构条件
2013年12月05日 07:43
来源:
国际商报
姚文
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作为今年3月份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重要配套制度,《办法》遵循了个人征信机构从严、企业征信机构从宽,征信机构市场化运作与监督管理并重,征信机构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兼顾的监管思路。
为了充分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办法》明确要求设立个人征信机构,要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业务操作及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且信用信息系统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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