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11日发布消息,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
通知说,近年来我国电视购物行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满足了广大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电视购物领域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有的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售后服务虚假承诺等问题突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电视传播机构的公信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视购物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知重点部署了5方面整治任务:一是严厉打击电视购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格监管电视购物经营行为;三是加强电视购物频道诚信服务建设;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力度;五是建立健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
根据通知,专项整治期间,商务部等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