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注创业板信披三类问题
本周四,证监会在微博上组织了一场访谈活动,由证监会工作人员向网友们介绍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披制度的重点。整个活动中,网友们提出了79个问题,而证监会有选择地对其中14个问题进行了解答,这意味着,这14个问题是证监会看来最值得重视的。《大众证券报》记者研究后发现,证监会的关注重点主要集中在三大类。
第一,证监会很重视创业板信披与主板、中小板之间的差异性。
在访谈中,证监会非常重视向网友们介绍创业板信披制度和主板中小板之间的不同。比如说在信披内容上,要求突出创业板特色,着重披露投资者最关心的核心竞争能力、风险因素、研发情况等非财务信息,同时提供必要的量化分析;不仅要反映过去的经营成果和资产状况,还要关注未来的变化,包含经营环境、公司战略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此外,部分特殊行业还需遵从特殊行业披露指引的要求,目前广播电影电视和药品、生物制品两个行业要遵从特定的信息披露指引。
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要求上,创业板的要求更严。比如说定期报告中必须进行业绩预告,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交易就要发临时公告(主板的门槛是1000万元)等。
在回答《大众证券报》记者关于“创业板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的行为是否要求披露”等提问时,证监会着重谈及了创业板实施增、减持1%的事后披露制度。
证监会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第二,证监会很重视“互动易”。
“互动易”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在平台上投资者可以直接向上市公司提问,上市公司进行回复。
证监会提出,目前创业板公司使用“互动易”情况良好,投资者提问积极,回答质量逐步提高,但也存在信息不严谨、回答流于形式等问题。下一步,将通过加强公司培训、拓展投资者覆盖面、完善“互动易”系统功能等措施予以解决。
第三,证监会对信披落后于媒介报道的情况很不满。
证监会明确指出,对于《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则规定的法定披露的信息,创业板公司应在指定媒体披露,也可通过其他渠道披露,但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内容不得多于指定网站,否则将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我会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近一段时间以来,证监会的改革重心就集中在“信披”二字上。有业内人士指出,在IPO重启在即的时间段,证监会针对创业板信披进行特别解说,其中的用意值得玩味。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