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尽快发布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 在今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表示,我国城镇化发展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徐绍史说,当前,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必须要完成好五大战略任务。一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化、带动增量的原则,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要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和推进城镇化,根据土地、水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布局合理均衡,优化城镇规模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三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创新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建设,着力提升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四要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五要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好市场和政府、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加快破除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徐绍史说,明年的城镇化工作必须开好头,起好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要推动规划实施,抓紧修改完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争取尽快发布实施。规划出台后,及时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改革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
二是要出台配套政策。推动出台户籍、土地、资金、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研究推出促进中小城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发展的支持政策。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配合,推动上述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因地制宜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实标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的落户预期和选择。
三是编制配套规划。组织编制实施重点城市群发展规划,跨省区市的由中央负责编制,省级行政区内的由省区市负责编制。各地要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为指导,因地制宜编制和实施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四是开展试点示范。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不同区域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试点。各地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试点,探索积累经验。
五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东部地区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推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内主要城市之间的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连接。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