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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兴业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3年12月17日 08:42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兴业证券将于2013年12月18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3,以下简称“本基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 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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