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试点城市新鲜“出炉”。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在官网下发了《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公示》,包括北上广在内的29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68个城市或区县入围这份名单。按工信部的说法,这些城市或区县是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遴选答辩会评审等环节,遴选出的首批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
工信部此番公布试点城市名单,与信息消费此前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不无关系。今年8月1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的发展目标。同时,为了给信息消费的快速发展扫清障碍,《意见》要求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既要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统筹推进移动通信发展,也要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68试点城市
通常认为,信息消费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由个人信息消费、企业信息消费和公共信息消费组成。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O2O等与线下商务结合紧密的消费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工信部部长苗圩此前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直言,信息消费有可能成为继汽车、住房消费后的下一个新的消费热点,并预测“到2015年,中国信息费规模将达到3.2万亿元”。
在此背景下,工信部公布了首批信息消费城市。从工信部公布的表格看,首批试点城市既有经济发展较好的一线城市,也涵盖了新疆、贵州、广西、湖南等中西部省份的城市。但从表格的情况看,8个省份的省会城市并未入围名单,而是选择了经济相对欠发达城市。比如,广东广州、吉林长春、山东济南、陕西西安等省会城市未入选,取而代之的珠海市、延边州、潍坊市、宝鸡市等城市。江苏的试点则颇为巧妙。既有省会城市南京,也有苏北重镇盐城,还有苏南百强县的“常客”张家港和苏中的扬州市广陵区。
从总数上看,68个市(县、区)比之前的预估要多一些。据11月工信部的《通知》,当时的计划是在全国范围内遴选50个市(县、区)开展为期两年的首批信息消费试点。当时的规划是,试点于2013年12月初正式启动,到2015年底择优评选“全国信息消费示范市(县、区)”进行示范经验推广。
助力地方经济
据媒体披露,“信息消费试点内容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社区为主体,重点围绕建设宽带和TD-LTE等信息基础设施、开发智能信息产品、培育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拓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信息消费体验等开展试点示范。”
其中,完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试点包括:将光纤宽带和4G网络建设纳入地方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在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基础上,加快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积极推动TD-LTE网络发展,提升普及水平,提高上网速率,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夯实信息消费的支撑能力。
媒体还称,试点将重点开发智能手机、个人电脑、智能电视等新型信息产品,加强光纤宽带和4G网络基础建设,提高上网速率。
分析人士认为,根据信息消费的官方要求,基础信息网络企业、智能终端制造企业、智慧城市建设参与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等都将会从该政策中获益。此外,它还将推动生产制造业、交通物流业、出口贸易业等各行业的智能化、自动化、智慧化改造。
事实上,此举也将补贴地方经济,助力经济转型。“信息消费与各个行业在日后会进入一个融合阶段。从宏观角度来看,蓬勃发展的信息消费正日益成为中国新时期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战略支点。”中国价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此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信息消费具有绿色无污染、带动性强的特点,属于新兴的消费热点,对于中国消费结构转型有很大的作用。
按国务院的测算,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