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这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次从国务院层面全面表述公众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意见》围绕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构建了九方面八十多项政策举措,被市场视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国九条”,同时,对资本巿场各参与主体有较大影响,申银万国证券副总裁刘郎表示,《意见》出台将对券商等中介机构的传统业务模式提出了一些新的挑战。
《意见》创新性地提出,研究实行证券发行保荐质保金制度和上市公司违规风险准备金制度。刘郎指出,从承销保荐业务看,保荐质保金制度的推出将加大保荐机构的责任,使券商在推荐企业上市的决策中更为谨慎。从经纪业务看,《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投资者分级准入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所提供的产品销售和服务建立明确的风险等级评定,并与投资者适当性相匹配。要更加重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处置。
《意见》中提到,基金管理人应当切实履行分红承诺,并努力创造良好投资回报。鼓励基金管理费率结构及水平多样化,形成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一致的费用模式。刘郎认为,我国公募基金的持有人大部分是中小投资者,《意见》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探索与基金持有人利益一致的收费模式,这对过去主流的按规模收费模式而言,是全新要求,将引导公募基金管理人更加注重绝对回报。
《意见》中一系列制度设计加大了中小投资者的砝码,让中小投资者可以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改变之前“用脚投票”的状况,实现“用手投票”,这是否会加大上市公司管理成本?中国建筑董秘孟庆禹表示,《意见》保护中小股东权利的各种做法,尺度把握很到位,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并未侵占和伤害其他市场利益主体的权利。上市公司为满足中小投资者行为加码,可能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管理成本。但拥有更多的忠实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作为上市公司,我们能理解短线炒作,但更希望有长线投资者同行。
此外,关于政策中提到的“公司不分红未达整改不得再融资”的规定,孟庆禹表示,将分红政策与公司再融资挂钩,有一定道理。资本市场就是由融资功能和投资功能构成的,因此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投资回报是合情合理的。制度上能鼓励对市场诚信好的公司给予再融资绿色通道,让诚信有价,这将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刘郎强调,《意见》强化信息披露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投票表决权,同时建立投资回报机制,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探索以股代息的股利分配方式、完善股份回购制度等多种制度设计,有利于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回报体系,改变中小投资者热炒二级市场的旧习。
对于《意见》中提到的,要建立多元化投资回报体系,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孟庆禹认为,作为企业,非常赞成丰富的分配方式,因为目前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并不发达,资金流转并不顺畅,过多过重地强调高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的运营不见得一定有利,对股民也不见得一定有利。如果能够在分配方式上多几条渠道,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