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将给四十多位因武昌鱼(600275)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等事项而准备索赔的投资者带来了更大的信心。”代理该索赔事宜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告诉《金融投资报》记者,综合目前各方面信息,符合提起索赔条件的武昌鱼投资者通过调解途径获赔的可能性很大。
但同时许峰律师还提醒,由于目前距离诉讼时效届满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建议投资者需要尽快准备起诉材料。
连续多年虚假陈述
投资者索赔武昌鱼,起因要回溯到2012年年初。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2月17日武昌鱼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问题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对时任董事长翦英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其他高管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武昌鱼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主要包括:2006年未及时披露有关订立重要合同、重大诉讼事项及其他事项;2007年和2008年均未及时披露有关重大诉讼事项及其他事项。同时,2006年、2007年、200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有关对外担保事项、重大诉讼事项和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事项。
据悉,这些事项包括:中地公司为华普国际、华普集团借款本金35000万元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情况;中地公司与农行东城支行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情况和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中地公司与东开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的诉讼情况和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
2013年12月31日晚间,武昌鱼就近日有关媒体登载了公司“虚假陈述”等标题不同、内容雷同的文章发布了澄清公告。公告称,公司是由于未及时披露和未披露相关事项被证监会处罚,并非因虚假陈述而被证监会处罚。公司将保留对责任媒体、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法律追索等手段的权利。
要索赔需抓紧准备材料
记者获悉,截至2013年年底,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武昌鱼信息披露问题的民事诉讼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倒计时,在继较早前十多位投资者向武昌鱼提起索赔后,目前仍有四十多位投资者正在等待2014年元旦一过,即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目前四十多位投资者准备好了材料,共计索赔金额超过了一千万元,因为到了年底的缘故,我们协商好元旦之后马上向法院送材料立案。”许峰告诉记者。
许峰说,投资者维权都是有诉讼时效的,武昌鱼案的诉讼时效到2014年2月17日届满,现在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一旦届满,投资者将失去获赔机会,所以投资者如果有意提起索赔需尽快准备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精神,支持投资者与市场经营主体协商解决争议或者达成和解协议。”许峰表示,综合目前各方面信息,符合条件的武昌鱼投资者通过调解途径获赔的可能性很大。武昌鱼投资者维权案,或许将成为国务院投资者保护“国九条”大背景下的首个试验。